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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中债权债务的成立条件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2023-10-17 浏览 47次
一、

借款中债权债务的成立条件有什么要求

  借款中债权债务的成立条件要求有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又可称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要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也就是意思表示一致。法人、非法人组织也可以通过作出决议的方式成立债权债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二、

法律如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

  2.诉讼解决,当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以及起诉书。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

  找法网提醒您,债权债务的诉讼有效期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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